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致富技术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一号文件首提“有机肥替代化肥”,化肥行业还将遭遇哪些重击?

    信息发布者:宗化龙
    2017-03-16 18:36:33    来源:中国兴农网   转载

    企业logo.jpg

    誉仓米订购电话:13105357576

           作为新的一年农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,刚刚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到将“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”,引起了农资农肥行业的高度关注;而在5日早间的新闻发布会上,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、办公室主任唐仁健也在答问环节特别指出:“这项(有机肥替代化肥)试点是这次一号文件最新提出来的,但是非常重要。”

      那么,从现有的文件看,这项试点工作将如何进行,是否会对化肥行业构成进一步冲击呢?

      代表近一时期政策导向

      虽然有机肥替代化肥这一提法是首次在一号文件中出现,但分析近一时期的相关政策文件则不难发现,这个概念的提出并不突兀。

      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“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”五大发展理念,为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方向定下了总体政策基调。在此前后,从2015年3月,农业部印发《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》,提出“增加有机肥资源利用,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”,到2016年10月出台的《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(2016—2020年)》围绕“一控两减三基本”等绿色发展任务提出了7个专门指标,进一步明确提出要“要把化肥、农药的施用总量减下来”,都是为了落实“绿色农业”这一发展目标。

      而2016年底,农业部进一步推出了《开展水果蔬菜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方案》),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角度,明确提出要在果菜茶领域率先开始有机肥替代化肥工作,正如唐仁健在5日的一号文件新闻发布会上所说,将“先是从鲜活产品做起、从蔬菜水果种植区域大的地方做起,之后往大宗产品、大田作物推广。”

      《行动方案》还对试点工作的推进步骤提出了具体时间表,即“一年试点、两年推广、三年大见成效、五年全面完成”,并指出将“着眼规模养殖场、养殖大县、制定标准、依法治理和督促检查,全力以赴抓好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工作。”

      化肥行业多项优惠政策遭取消

      一号文件的这一提法对有机肥行业,特别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企业来说是重大利好,而对化肥行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。

      近几年来,我国化肥行业陷入持续低迷,其中氮肥行业更是已经连续三年亏损,206年全行业亏损面达到52.8%;亏损额142.4亿元。行业巨头中,湖北宜化预亏10.5亿至12.5亿元,四川美丰预亏2.3亿至2.8亿元,河池化工净利亏损约1.8亿元,云天化净利预亏更是达到32亿元。

      化肥全行业亏损的内因主要包括产能过剩、产品同质化严重、深陷低水平竞争等;外因方面,原有的针对化肥行业的多向优惠措施的取消,也是行业亏损面扩张的重要原因。

      此前,化肥行业可以享受七大方面的优惠政策,包括:原料和能源价格优惠、化肥运输价格优惠、产品增值税税收优惠、出口退税优惠、进口产品原材料的关税增值税优惠以及冬储化肥财政贴息优惠等。而从2015年起,以上优惠政策陆续有多项被取消。

      2015年4月,国家发改委要求逐步取消化肥电价优惠,化肥生产用电执行相同用电类别的工商业用电价格,2016年4月20日起全国不再保留化肥生产优惠电价。2016年10月,太原、郑州、乌鲁木齐、西安和呼和浩特铁路局全面调整货物运输价格,部分铁路局直接取消化肥优惠政策。11月,国家发改委决定11月10日起全面放开化肥用气价格。2015年,财政部决定恢复征收化肥增值税,从2016年6月30日起,化肥统一开始征收13%增值税。

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村民评论
    xiaoq10202018-07-20

    上海绿缘三元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(www.lvyuankeji.com)总部位于上海,生产基地位于信阳,厂区占地面积16万平方米,总投资2.8亿元,年产20万吨“月笙牌”碳菌肽素系列肥料。公司拥有20余名国家级科研专家和先进的德国自动化智能生产设备。精选十几种优质纯植物源原料,采用嗜氧—厌氧复合发酵技术,通过无污染、无生态破坏的先进技术工艺流程,以有机碳、生物菌、多肽类物质为营养元素,研制出替代化肥、复合肥、传统有机肥等其他肥料的碳菌肽素有机肥、生物有机肥、复合微生物肥,为作物提供全方位的营养方案。

    回复
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